为了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师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三、上课、监考、辅导、开会、学习和必需参加的集体活动,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位、上岗,不提前离岗。
四、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上述活动的,至少提前一小时向有关领导请假。无故不出席、不到岗者,以违纪论处。
五、不上课、不开会、无集体活动的教师,按学院规定,坚持到办公室坐班。
六、不上课、不开会、无集体活动的教师,有事离开学院须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请假。
七、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旷课者,或被学院有关部门因不同原因通报批评者,在学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影响当年评先评优。并按天数扣除一定的考勤奖。
八、教师因公因需要外出参加培训或会议的,须提前告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外出归来后须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汇报外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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