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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教研活动管理规定
2020-03-02 10:59  

教研活动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和对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的内容

高职高专教育理论学习;学习、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法研究、学法研究、教学手段研究;课程建设与改革研讨;实践教学研究;考核方式方法研究;兄弟院校先进经验研讨等方面。

二、活动的形式

主要有业务学习、教学研究、集体备课、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经验交流会、教师互相听课评课、教学评议、座谈会、评学评教活动、公开课及教学观摩活动等。教研活动的形式应根据活动内容合理采用。

三、具体要求

1.教研室主任要重视,开学前与教师认真商讨活动主题,确定主讲人。主题要突出,目的要明确,并讲求实效。

2.每位教师都要参与到教研活动中来,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要参与主讲教研活动一次,主讲教师认真谋划、精心准备,其他教师积极配合。

3.活动记录要详实,要能反映活动过程与活动结果。

4.教研室主任要加强教研活动结果实际运行监管,在教学中再进行验证、完善,使教学与研讨成为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

5.教研室主任应认真考勤,考勤情况与教师教学考核挂钩。

6.教研室主任对每次教研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效果及时进行总结,每学期期末作出学期教研活动书面小结,报基础部备案。

四、检查考核

1.基础部每学期对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不少于3次,并形成检查记录。

2.教研活动质量好坏,将作为教研室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础教学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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