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体现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落实领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听课工作,促进领导和管理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系内形成重视教学教研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节数
系领导每学期不少于10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10次。教师听课次数每学期不少于5次。
二、听课管理
1.各教研室主任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到基础教学部综合科领取听课记录本.
2.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听课次数,听课的专业、班级、时间自定;
3.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每听一次填写一次;
4.部门领导和任课教师的听课记录在学期末上交基础教学部综合科.
5.各教研室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取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
6.综合科每学期末根据反馈的有关教学信息,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向部门主任汇报;
7.将相关人员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本人年度考核工作的一项内容。
基础教学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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