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基础部全面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在院党委领导和党总支保证、监督下,团结、带领基础部全体老师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制定基础部教学、科研、学科和课程建设、师资培养、教材建设等各项工作规划;对基础部的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政策、科技服务等提出意见,经组织讨论后负责实施。
三、负责对基础部教学人员进行业务培养和考核,对人员聘用、晋级、奖惩等提出建议。
四、负责召集基础部行政办公会议,协调和督促基础部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教学、科研等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确定本部学年教学工作思路,制定部门目标任务,完善部门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各种教学改革。六、协调组织教师的教学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承担校内外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辅导工作。
七、深入教师课堂了解和检查本系教师的思想状况、教风情况、业务水平、教学纪律执行情况等,对教师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八、根据工作需要,主持本部门教师大会,部署学院提出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一些突击性的任务。召开部内教研室主任联席会议,协调和处理教研室之间的一些问题。
九、根据工作需要,接待兄弟院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的来访。
十、督促本部门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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